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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廣告監管遇困境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廣告處魏琳就發表文章,針對醫療美容廣告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案,提出想法和建議。在他看來,很多現行的管理章程及相關法規與飛速發展的醫美行業存在需求方面的矛盾,需要及時調整和修訂。 規定已跟不上如今醫療廣告發展形勢 醫美行業快速發展,與醫美行業相關的醫療器械、產品、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也隨之發展,形成龐大的綜合產業鏈。醫療美容屬于消費型醫療服務,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消費升級,其影響面和重要性與疾病醫療不同。然而,受《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制,醫美技術或醫美項目不在該辦法第六條“醫療廣告內容僅限于以下項目”規定的“八準”之內,必然不能取得廣告審查批準。與同為廣告法第四十六條需發布前進行審查的廣告比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農藥廣告審查發布標準》和《獸藥廣告審查發布標準》均沒有類似“八準”的內容,存在法律意義上的不平等。上述商品的重要性并不亞于醫療美容,也未因缺失“八準”規定而產生監管盲區。 按照“八準”的要求,目前涉及宣傳醫美服務內容的互聯網廣告,絕大多數沒有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方面,無法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給監管部門帶來巨大的履職風險;另一方面,相對滯后的法律規定也使得日益增長的醫療美容廣告需求得不到滿足,醫美企業陷入困境。 審批制度沒有真正對廣告內容審查 現行的醫療廣告審批制度本質上是登記審查來取代廣告審查,沒有真正實施對廣告內容的審查。 2017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健康相關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政府對醫療美容廣告的職能定位應該是服務與監管并重。而目前醫療美容廣告“八準”清單上的前六項內容均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明示內容,屬于醫療機構的法定登記信息。在法律層面,法定登記信息是登記的內容和履職方式。醫療廣告審查則是對廣告內容的審查和履職方式。登記和廣告審查是兩種不同的職能,如果不仔細甄別醫療美容廣告與醫療機構法定登記信息的區別,就以八項法定登記信息限定為醫療廣告的內容外框,其實質上就是以醫療機構的登記審查來替代醫療廣告審查,以登記信息取代醫療廣告,剝奪了醫療機構發布廣告的正當需求。 隨著行業不斷發展變化,此種管理方式嚴重抑制醫療機構的發展,尤其對以醫療美容機構為代表的民營經濟體來講,僅允許廣告宣傳八項執業許可證登記信息,不允許做服務內容介紹、不允許做技術發展介紹等,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該行業的發展。 文中指出,在與日俱增的廣告需求和相關規章滯后產生的矛盾既制約了行業的發展,也給管理和執法帶來很多問題?,F行規章在立法角度存在嚴重的滯后性,無法滿足醫美行業發展需求?!夺t療廣告管理辦法》2007年施行,當時的醫療機構以國有公立醫院為主,民營醫院還未興起,廣告發布形式也以傳統媒體廣告為主。時至今日,相關規定已跟不上如今醫療廣告的發展形勢。針對以上問題,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明確監管職責劃分監管內容邊界 目前,在醫療廣告監管中的另一個困境是多部門管理造成權責不對等,實際上在沒有互聯網廣告時這個問題就已經存在?!夺t療廣告管理辦法》明確了監管機關和前置審查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薄半娨?、廣播廣告可以先提交鏡頭腳本和廣播文稿。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申請?!笔袌霰O管、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等多個部門監管醫療廣告,相關職能部門對職責和義務的理解不能完全對齊,造成權責分配不對等。由對醫療專業領域不擅長的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監管,不僅對于專業領域的違規廣告內容難以辨別,也給這些部門帶來不必要的履職風險,更與“誰審批誰監管”的事中事后監管原則不相符。 調整和修訂《醫療廣告管理辦法》 醫療廣告事前審批方式不宜改變,可以參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規定,將“八準”式審查改為“八不準”式審查。對廣告內容審查的標準不是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的“八準”清單,而是根據第七條的“八不準”清單,只要醫療廣告中不存在“八不準”清單上的內容,在滿足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應允許發布。 明確醫療機構信息公開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家健康委關于印發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等相關法規規定,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而提供醫療服務基本信息的行為,不應屬于互聯網廣告。因此,應當允許醫療機構自建或利用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發布醫療機構基本信息。同時,根據衛健委《關于印發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議重新調整《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與《通知》相沖突的法條,不要讓基層執法部門不斷分辨哪些是醫療信息,哪些是醫療廣告。 制定醫美行業商業宣傳規范 不相適宜的醫美廣告立法不僅遏制消費需求,還會影響供需雙方的信息對稱性和消費者知情權,造成行業市場秩序混亂,基層執法部門也難以推進執行。因此,制定醫療美容行業商業宣傳規范,變得非常重要,也十分迫切。合理有效的宣傳內容,既滿足商家正常的宣傳需求,也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使消費者在享有充足信息的前提下,能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服務。 |